催化燃燒設備工作原理:
廢氣催化燃燒設備是放熱反應,放熱量的大小取決于有機物的種類及其含量。如能依靠廢氣燃燒的反應熱維持催化燃燒過程持續(xù)進行是經(jīng)濟的操作方法。而能否以自熱維持體系的正常反應則取決于燃燒過程的放熱量、催化劑的起燃溫度、熱量回收率、廢氣的初始溫度等條件。催化劑相應的起燃溫度分別為200℃、250℃、300℃;廢氣的初始溫度分別為30℃和150℃。廢氣的初始溫度越高,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越高,實現(xiàn)自熱運轉的可能性越大。而工業(yè)有機廢氣中5000mg/m3左右的有機物殘留量是常見的,只要熱交換器的換熱效率能達到標準就可利用熱交換器回收燃燒反應熱來維持催化燃燒的持續(xù)進行。
炭吸附-催化燃燒處理裝置采用吸附+脫附組合工藝來處理大風量、中低濃度的廢氣,可處理的溶劑包括苯類、酮類、脂類、醇類、醛類、醚類、烷類和其混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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